2000-08-23    财经时报
二板市场何时揭幕(上)
经济学家厉以宁曾说,若论中国证券市场的里程碑,证券市场的设立算一个,《证券法》的颁布算一个,再就是将要推出的“二板市场”。   年初,曾有官方媒体报道,“二板市场”将在今年6月推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曾称,“二板市场力争在年内建成”;又有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将在明年春节前将有关法规提请人大审议,春节前后推出问题不大;而深交所的有关负责人则认为,明年5月份推出就已经很不错了。   据悉,各路诸侯都已经安营扎寨——据官方的一项消息称,目前在各地证管办备案,准备在二板上市的公司已达300多家,全国有意向的公司达2000多家,基本能达到要求的有1000多家。   在证监会尚未指定保荐人的情况下,各券商也按捺不住,竞相进驻相关公司着手保荐工作。   可见,二板市场里程碑的揭幕式虽然迟迟不能确定,眼下各方人士却已整装待发,锣鼓喧天,随时准备“招之即来”。   管理层:既然欲速则不达……   二板市场风险很大,这就首先需要有相应健全、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而不是像现在对有些方面那样朝令夕改,修修补补。   二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不同于主板市场,二板市场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公司法》必须要做相应的修改。   《公司法》规定,公司申请发行股票须符合相关条件,其中“二板市场”可能与之相冲突的有: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企业在近3年连续盈利;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元。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据悉,《公司法》的修改稿本来计划在今年7月初的人大常委会上进行讨论表决,但搁浅至今。据分析,一个原因是“二板市场”的有关细则数易其稿,至今还没有一个切实稳定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若进行《公司法》的修改,其针对性就不能明确。   另一个原因是择址的问题还没有最后解决。   目前最为可能的方案是深沪两市的主板市场合并至上海,由深圳享有开设二板市场的殊荣。   据说很多工作已在积极地进行之中。比如正在编制两地统一的指数,正在进行通讯系统和清算系统的调整工作,技术方面已无大碍。   但是,北京、重庆、天津、武汉四地从来没有放弃过开设二板市场的努力,各地都有充分的理由——北京拥有有“中国硅谷”之美誉的中关村,重庆有时下最有号召力的“西部概念”,天津是唯一“未开发”的直辖市,武汉地处中华腹地,不甘于挤在东部与西部的夹缝之中。如果选址的问题迟迟不解决,《公司法》的修改将很难在人大会议上顺利通过——各地的人大代表享有否决权。   有官员说:“都有各自的一大堆理由。二板市场嘛,电子交易,我说就设在天上吧!”一句戏言道出选址争执之激烈。   另外政府的隐忧还有:   ——高风险。二板市场由于主要炒作公司的未来,包含着太大太多的变数,可能点石成金,也可能血本无归。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迄今已有1500家左右的公司退出,并且无一家再返回市场。中国的投资者有没有如此的承受能力?毕竟在中国稳定压倒一切,这一点管理层不得不考虑。据悉,我国将效仿香港,在投资人进入二板市场之前,签订一个“投资协议”,提示风险,且风险自担。   ——会不会产生空壳企业?二板市场实行全流通,由于资本市场上有着极其诱人的获利机会,企业高层管理层有可能将其股票在短时间内套现。据说首都某著名高校的一家子公司准备第一批在二板上市,其管理者说,如果在二板上获利超过30%,会立刻抛售手中的股票。   在一个官方调查中,称自己会在获厚利的情况下卖掉股票的企业占到被调查企业的80%。这样,情况就会变得相当可怕:一个企业失去合适的或者优秀的管理者后,就会成为一个失去生命力的空壳。这将加剧二板市场的动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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