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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瞩目的设立“二板市场”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有消息说,尽管正式推出的时间尚未确定,却已在内地企业界凝聚了爆炸性的吸引力。目前与国内证券商签订初步协议拟在“二板”上市的企业,总数已近2000家,是目前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的2倍,真可谓“群狼扑食”
我国的二板市场将设立在深圳证交所。其上市对象主要是中小科技型企业及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对拟在二板上市的“饿狼”们最有利的是降低了入市的“门槛”,不要求上市公司有连续三年赢利的“记录”。此外,企业的无形资产比例可高达70%,取消高科技企业论证,上市条件由主板市场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降至2000万元等。设立二板市场的深远意义
首先,设立二板市场有利于向国际市场接轨(国外主要资本市场几乎均有二板市场);可以使那些因种种原因不能上市的实力公司很方便地对二板市场上市公司实施重组或控股(在主板市场,因存在国有股、法人股、职工股、转配股等极复杂的股权结构使收购、重组变得既困难又麻烦)。再次,它又开辟了一个让众多急需资金来加快投资项目速度,尽快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或者“解困”的融资场所。2000多家企业急欲入市就是明证。第三,它有利于完善证券市场的运行机制。二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全部股份均能流通交易,也就不存在同股不同权的问题,从而可以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改善证券市场的结构,使之规范化。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有许多高科技型的企业,为了稳定本单位科技人员的队伍,激励他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打算实行员工持股制及期权制。但现有的《公司法》等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的股票,使这些公司实施此计划出现困难。二板市场的设立必要求对《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进行修改。为此,中国证监会已修改《公司法》并将提案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于二板市场入市要求降低了,弄得不好,将有可能使之变成“垃圾股”市场。这就要求加强监管力度,要有更先进的监管手段,同时要求监管者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中国证监会对二板市场上市公司采取的保荐人制度(一旦上市公司出现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保荐人要受连带法律责任,并以此减少对上市企业过度“包装”的现象),上市公司一季度公布一次报告(主板市场半年一次)等措施,正是上述要求的体现:可能带来的消极因素令人担忧第一,必须分流主板市场资金,弄不好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由于二板市场容量小,涨跌幅限制扩大到10%以上且实行“T+0”交收,这对那些喜欢“兴风作浪”进行高度投机炒作的主力机构来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势必会从目前市场中抽“身”而出准备“杀”入二板大干一场,从而造成主板市场的大“失血”。在目前股市扩容速度不减的情况下,使大好“牛”市化为乌有,再度步入漫漫“熊”途。最近股市的连续数次大跌,就与此有很大的关系。假如证监会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如让保险资金尽快入市,尽快设立开放式基金,对进入二板市场的机构主力进行一定限制等,必将会使1993年、1995年的“熊”史重演。到头来,必然是国家受损、企业受害、股民受难。第二,二板市场虽然给科技型企业提供了宽松的融资渠道,但此类企业未来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多,风险高,很可能会出现股价的大起大落从而影响到主板市场同类“板块”的股价波动及主板市场整个大盘的起落。第三,如监管不力,有可能会将二板市场变成“垃圾股”市场。好在管理层对设立二板市场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已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广大投资者希望,以上的担忧,仅仅只是“杞人忧天”而已。由于二板市场的容量小,又不设或所设涨跌停幅度宽(可能为30%),使二板市场开设极可能出现暴涨的现象,从而可能会给参与者带来暴利。但暴涨暴炒必然会“物极必反”,出现暴跌,又可能会让参与者遭受极大的损失。加之进入二板市场的公司,大都是微利或亏损的企业,能否有发展前景,能否使企业盈利增长均是未知数,或者说失败的可能很大,必然增加市场的风险。故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对二板市场还是“敬而远之”的好,进场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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